昆明贵金属研究所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示意见和相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昆明贵金属研究所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科学、全面地选拔出符合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及人才培养要求的人员,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为加强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复试工作的权威性,我所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人事部主任为副组长、各学科领域相关专家为成员的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办公室设在所人事部。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的前期准备工作现正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有序地进行。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复试时间:结合我所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复试工作拟安排于2008年4月23日-25日进行。复试程序分为专业英语笔试、专业面试、综合素质测试、体检共四个环节进行。其中体检拟于4月23日上午进行,专业英语笔试拟于23日下午进行,各专业基础知识面试拟于4月24日全天进行。
2、地点:复试地点除体检拟安排在昆医附二院外,其余均在贵研所内进行。
三、复试主要内容及测试目的
2008年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主要于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测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专业基础理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程度,侧重于从考生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反应速度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几方面测试考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
(2)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的能力。侧重于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运用语言的得体性等几个方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及听力能力,以选拔英语综合水平及运用能力较高的考生。
(3)专业英语笔试:主要考察考生运用英语知识进行专业英语翻译与领会文章主旨的能力,同时考察考生的专业英语词汇量及掌握专业英语知识的水平。
2、综合素质和能力:通过资格审查、政审、面谈等方式了解考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现状、现实表现、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基本人文素养、人际关系等各方面情况。
3、身体素质:主要考察考生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国家教育部门以及我所教学科研工作的要求
四、复试的基本形式
1、专业英语笔试:
专业英语的笔试采用将一段相关专业的英文段落翻译成中文的形式,由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及场地内做出书面回答,由本专业英语命题教师阅卷并打分,专业英语笔试的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内容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及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我所将按照专业,分别组织专家组(每组5-7人)对考生进行测试。
- 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步骤
第一步骤:复试专家用英语与考生对话,主要交谈有关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学习等的话题。
第二步骤:考生读一段英文段落,并就复试专家的提问用英语进行回答或阐述。
根据以上的测试结果,由参加复试的专家对每名考生进行打分,最后取加权平均分,根据评分标准折算为等级成绩作为考生在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过程中的最后成绩,由复试专家当场给出成绩,英语口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听力占复试成绩的10%。
(2)专业基础知识及能力测试
由专业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随机提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
- 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由复试小组的成员对其专业基础知识依次进行打分,最后取其加权平均分作为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60%。
4.为了选拔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除英语口语、听力及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外,还增加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察,主要由研招办会同测试组专家共同为考生打出综合素质得分,综合素质得分占考生复试成绩的10%。
五、评分等级及标准:
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对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英语笔试、专业基础面试、综合素质考察等几个方面的成绩分别进行量化打分并按规定比例折算后,取其最后得分折算为等级成绩。共分为四个等级:A为优(折算分为90分以上),B为良(折算分为80分~90分),C为及格(折算分为60分~80分),D为不及格(折算分低于60分)。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
A:能准确而迅速地回答各类问题,并自如地与复试小组的成员进行交流,基本没有任何困难,笔试成绩优异。
B:能基本准确地回答问题,并根据要求进行简单的交流,迅速回答有一定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C:能回答部分问题,但错误较多,笔试成绩不够理想,基础理论知识不够牢固。
D:基本不具备回答问题的能力,各方面测试成绩很差。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所拟按照1: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初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50%。其中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复试标准线,复试成绩必须达到C等级以上,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
六、复试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由我所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所招生复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必要时安排专人进行考场巡视,保证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客观、真实,并及时严肃处理复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
2、坚持信息公布制度,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布。
3、实行复议制度,由复试工作办公室负责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述,经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工作办公室进行处理。
昆明贵金属研究所研招办
2008年4月14日 |